招标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学院新校区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招标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23-01-20

项目概况

宜春学院新校区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1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心集采-YC2022--067-1

项目名称:宜春学院新校区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8916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2F000821931教学楼、辅助用房及食堂家用机空调、图文中心及2#5#教学楼学生礼堂中央空调1138916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确保产品一切正常,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①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近6个月内的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21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21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扫描件。 ⑧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加盖供应商公章,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至少达到 40 % ,否则投标无效;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中须合同分包的应当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明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⑩提供所投产品入围节能清单的截图或认证证书。 ?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22日 08:00 至 2023年02月05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1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宜阳大厦中座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学院本级(李兆春)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联系方式:13707009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31室

联系方式:0795-3216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欣

电话:0795-321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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