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宜春学院2022年银行贷款采购新医科(美容医学院实验室设备)建设项目

作者: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招标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22-12-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阳光-YC2022-022

2.项目名称:宜春学院2022年银行贷款采购新医科(美容医学院实验室设备)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三个包。

包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数量

预算金额

技术需求或技术参数要求

第一包

宜春学院2022年银行贷款采购新医科(美容医学院实验室设备)建设项目(第一包)

阳光-YC2022-022-1

1批

99万元

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要求

第二包

宜春学院2022年银行贷款采购新医科(美容医学院实验室设备)建设项目(第二包)

阳光-YC2022-022-2

1批

151.786万元

第三包

宜春学院2022年银行贷款采购新医科(美容医学院实验室设备)建设项目(第三包)

阳光-YC2022-022-3

1批

228.039万元

备注:默认国产。

5.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包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

1.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 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第二包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 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第三包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

1.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 2022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 0: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8日 上午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7 室(宜阳大厦中座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1.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4.潜在供应商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谈判文件的,

    视为未报名,将无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潜在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标书,逾期递交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开标时需同时携带 CA 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本项目最后报价采用电子报价方式,由供应商登录供应商身份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谈判二次报价”中填报,进行电子签章后提交。参与本次电子化竞争性谈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电脑、网络设备、电子签章 CA 证书等相关工具设备至 CA 数字证书递交地点,进行本项目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长为 20 分钟)。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长内提交最后报价,则视为退出谈判(系统发生意外情况除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宜春学院      

    第一包单位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5979539123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学府路576号

    第二包单位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5979539123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学府路576号

    第三包单位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5979539123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学府路57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苗苗      联系电话:18270566606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青云名仕花苑B栋11楼

    3.监管部门:宜春市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795-3569184

    监管部门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622 室

    八、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项目招标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拟投标人请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温馨提示: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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