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江西创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学院的委托,就“《宜春学院学报》2023-2024年印刷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供应商应在江西创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邮箱:393329411@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创虹-CH2022-004-1
2.项目名称:《宜春学院学报》2023-2024年印刷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4.4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名称 | 简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宜春学院学报》2023-2024年印刷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和技术规格要求 | 24 | 期 |
注: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
6.合同履行期限:经甲方签字同意期刊付印后,乙方要在10个日历天内完成印刷装帧,并送货交付甲方。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省有关部门认可的期刊印刷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正式出版物印刷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是宜春市政府公务印刷定点服务企业;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②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一年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近半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投标人提供具有省有关部门认可的期刊印刷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⑧投标人提供出版物印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⑨投标人提供属于宜春市政府公务印刷定点服务企业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单独密封,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但须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联系方式)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93329411@qq.com)或到公司现场进行报名登记,发送邮件时备注“XX公司关于XX项目报名资料”。本谈判文件免费获取。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学院电教楼三楼308室。
五、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宜春学院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13870598846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宜春学院
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创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179569587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52号1栋301室
七、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桠汶
联系电话:18179569587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参加现场开标响应单位人员必须是开标前近14天内没有去过中高风险区(通信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未到达或途经)。
(2)必须提供开标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开评标: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与来自国(境)外地区人员接触的;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未佩戴口罩的;未出示健康码 ;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按要求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未提供的 。 江西创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