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宜春学院图书馆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阳光-YG2022-02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作者: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招标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22-09-16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学院的委托,就其2022年宜春学院图书馆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阳光-YG2022-023

2.项目名称:2022年宜春学院图书馆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22万元(实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要求

阳光-YG2022-023

2022年宜春学院图书馆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

1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的新书,20221120日前全部加工、上架完毕;其他图书编目加工服务应在2022年底完成。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

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2919日至20229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拟投标人于此时间前可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756286801@qq.com(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报名手续,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原件或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②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③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社保局开具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

⑤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⑥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扫描件);

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将资格原件或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装入投标资格文件内并密封完好(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除外),必须于2022928日上午930前送达,逾期不受理。

四.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磋商地点

1.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292893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宜春学院电教楼三楼3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顺利开展整个项目,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须在招标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内容必须含质疑事项、依据、投标人联系信息及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授权人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将质疑函原件送至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否则,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3.该项目采购活动期间,严格落实《宜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相关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原则上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各投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宜春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13576179360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学府路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公司: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270566606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青云名仕花苑B11

八.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凡涉及本次招标澄清、变更、修改、补充说明事宜,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敬请关注。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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