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学院光通信技术及器件青年创新平台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阳光-YC2021-051)询价采购公告

作者: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招标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21-10-22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学院的委托,就其“宜春学院光通信技术及器件青年创新平台建设采购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春学院光通信技术及器件青年创新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阳光-YC2021-051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最高预算(元)

清单

1

光通信技术及器件青年创新平台建设

1批

63.9285

详见参数要求

备注:默认国产。

二、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6.疫情防控特别说明:

1)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与来自国 (境)外地区人员接触的;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未佩戴口罩的;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须提供开标前48小时内当地或宜春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限定现场人数。原则上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在开评标区门口设置检测岗,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负责组织进行扫码入场、体温检测、防疫登记。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配合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进入开评标区隔位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准携带打火机,不准抽烟。

4)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项目业主单位代表、监督人员、公证员、各投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表)。除评标专家现场填写的《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其他人员的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5)严格开评标区场所和设备消毒。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场所和设备每次使用后,都应当进行清理消毒工作。每次开评标活动结束后对使用的开评标区地面喷洒84消毒液并进行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对人员使用的桌面、座椅、电脑、打印机、话筒、电话等设备用酒精消毒。

6)特殊项目或特殊情况,经监督部门同意,投标单位代表可在签到处递交投标文件,由项目监督人、业主单位代表和公证人共同在场接收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7)其他说明,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在公告期间,江西省、宜春市疫情防控措施有所改变的,以江西省、宜春市疫情防控指挥最新通知为准。

三、网上报名及网上下载标书时间:从2021年1025日至2021年102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止,供应商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jxsggzy.cn/web/)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潜在供应商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询价文件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活动;如未办理,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的后果自行承担。)。供应商网上操作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佰元整(¥12700.00)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到账(过期不予受理)。交纳方式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且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账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而造成本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账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行:宜春市中国银行金城支行

        号:1932 1589 044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合同履约期限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

七、评标、定标原则

评标方法:

1)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开标后认定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当停止评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必须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予扣除。凭有效原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若存在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内产品情形的(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保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以及江西省公布的节能、环境标志清单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价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必须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扣除。

八、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1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九、已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如需放弃本次投标,必须于开标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方,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招标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后的招标活动。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宜春学院      

招标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07956076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学府路57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雪梅     联系电话:13627054578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青云名仕花苑B11

十一、经采购人和采购办审核盖章后,发布询价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四、附则

解释权本询价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制定,解释权属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22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