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学院2020-2021-1学期学生实验试剂耗材及2020年2011协同创新科研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大业2020-A08-022)竞争性谈判采购更正公告

作者: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招标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20-08-28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学院的委托就“宜春学院2020-2021-1学期学生实验试剂耗材及20202011协同创新科研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2020825日在宜春学院招标采购中心网站(http://ycxyzbb.jxycu.edu.cn/main.htm)发布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现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资格审查条件修改如下:

由: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19年度中任

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原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 creditchina. 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7.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 提供本单位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9.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更正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提供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单位:宜春学院

联系人:周秀芳    电话:18172961577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学府路576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张小玲 0795-3919705

项目联系人:周佳 13006271287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1513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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