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学院2020-2023年教材图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阳光-YG2020-004)变更公告

作者: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招标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20-06-22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学院的委托,就其“宜春学院2020-2023年教材图书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经采购人确定,变更事项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企业场地及网上书店(4分)

企业场地及网上书店(4分)

1.在满足最低指标(投标人仓储、经营和办公的场地达到1000㎡)技术参数基础上,每增加500㎡的得1分,最多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投标单位仓储房产证复印件或提供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拥有销售高校教材的网上书店,可供采购人师生自助查询教材信息和零星教材订购服务的1 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应查询网址、交易记录截图.不提供的则不得分。

 

 

现变更为:

企业场地及网上书店(4分)

1.在满足最低指标(投标人仓储、经营和办公的场地达到1000㎡)技术参数基础上,每增加500㎡的得1分,最多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投标单位仓储房产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或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租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拥有销售高校教材的网上书店,可供采购人师生自助查询教材信息和零星教材订购服务的1 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应查询网址、交易记录截图.不提供的则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商务评分:增值服务(8分)

增值服务

(8分)

2014-2020学年,投标单位为采购人提升教学质量提供过其他服务的,可分别进行得分:

1.为采购人提供过全校性的教材巡展或向校方赠送教材或图书码金额两万元及以上的(可累计),得2分。

评标依据:提供校方有关部门出具的教材巡展证明。

2.为采购人提供过教学设备金额五万元及以上的(可累计)得2分。

评标依据:提供获赠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

3.为采购人提供过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0.5万元得0.5分,以此递增,最高得1分。

标依据:需提供资助高校收据等相关证明原件。

4.承诺资助采购人在校学生

资助金额0.5万元得0.5分,以此递增,最高得3分。

标依据:提供有效承诺函原件。

 

现变更为:

增值服务

(8分)

2014-2020学年,投标单位为采购人提升教学质量提供过其他服务的,可分别进行得分:

1.为采购人提供过全校性的教材巡展或向校方赠送教材或图书码金额两万元及以上的(可累计),得2分。

评标依据:提供校方有关部门出具的教材巡展证明。

2.为采购人提供过教学设备金额五万元及以上的(可累计)得2分。

评标依据:提供获赠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

3.为采购人提供过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0.5万元得0.5分,以此递增,最高得1分。

标依据:需提供资助高校收据等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

4.承诺资助采购人在校学生

资助金额0.5万元得0.5分,以此递增,最高得3分。

标依据:提供有效承诺函原件。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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