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2019-2020-2学期教学试剂耗材自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海康-YC2020-005)

作者: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招标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20-01-07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宜春学院的委托,就其采购的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2019-2020-2学期教学试剂耗材自行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2019-2020-2学期教学试剂耗材自行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海康-YC2020-005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 102077.30元

二、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2019-2020-2学期教学试剂耗材自行采购项目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教学试剂耗材(详细要求见本文件第三章)

1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资质审查

1、提供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2、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标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3、提供响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4、提供响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受委托人一致)。

 以上1-5项资质审查所需资料供应商按要求于开标前送达,并开标时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资质证明材料不清晰、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宜春学院

联系人:周秀芳    联系电话:18172961577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学府路576号

2、代理机构: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超    联系电话:15079581793   传真:0795-3994618

地址:宜春市枣树园A4栋三单元406室。

六、谈判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自2020年1月8起至1月10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提供下列资料至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或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18107887@qq.com并及时通知代理机构查看。)免费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如逾期或资质不合格采购代理有权拒绝提供。报名提供资料:

(1)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七、保证金交纳

保证金交纳数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供应商如愿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请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代理机构银行实际到账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到达以下指定账户。逾期交纳将不接受投标(不接受现金)。

保证金交纳账号:

开户名: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508202709000012345

开户行:宜春市工行宜阳支行

(备注: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企业账户转出,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

八、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1月16日下午15:00时整。

    开标时间:20201月16日下午15:00时整

开标地点:宜春学院电教楼三楼会议室

九、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凡涉及本次采购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视为已通知各响应人,请拟响应人密切关注。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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