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9年11月30日发布了宜春学院安保和学生宿舍保洁服务项目(编号:中心-YC2019-184)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对该项目作出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条件中:④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9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9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现更正为:④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9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9年至今任一月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社保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2、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7)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和⑧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均删除。
3、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技术部分中9.项目负责人能力的评审依据:提供相关的证书原件扫描及项目负责人单位社保证明得分,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查验,不提供不得分。现更正为:提供相关的证书原件查验,不提供不得分。
特此公告。
采购中心联系人:黄璐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795-3216796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31室
采购单位:宜春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晖
联系电话:13707050825
采购单位地址: 宜春市袁州区学府路576号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