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宜春学院基建维修项目的设计单位入库自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JTCG2019-YC-016)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作者: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招标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19-11-26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宜春学院的委托,就其宜春学院基建维修项目的设计单位入库自行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宜春学院基建维修项目的设计单位入库自行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XJTCG2019-YC-016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基本情况:

第一包(GXJTCG2019-YC-016-1):装修装饰设计单位入库3家,服务期限2+1年;

第二包(GXJTCG2019-YC-016-2):园林景观设计单位入库2家,服务期限2+1年。

因工程项目的需要,本单位拟选择5家设计单位机构入库(暂定),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结合考虑入库单位的公司实力以及拟派团队人员等情况对学校进行设计服务。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方式确定设计单位。

5.项目完成时间: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单项工程项目总设计工期不得超过3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6.设计费按照:以学校具体的建设设计项目为依据,按各项目控制价金额的2%为最高限价,以最低价中标,超过最高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注:本次招标项目为两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二、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执业资质,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相应的办公设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一定规模稳定的专业队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记录信用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8.投标人提供书面服务承诺函;(提供原件)

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保证金:

1.拟供应商可在宜春学院招标采购中心网下载谈判文件,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291700(北京时间)止,供应商可在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查阅招标详细信息并于此时间前报名登记,同时须提供下列文件(报名资料可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183890183@qq.com)否则,招标代理有权拒绝未报名的供应商投标。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编号及联系方式)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拟响应人须在响应截止日前一天下午50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名称,且应与响应文件一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账户名: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分公司

  账  号:1438 1501 04000 525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宜春经开区支行

供应商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宜春学院电教楼三楼308会议室

2.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1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五、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判定成交的标准等事宜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六、签订合同

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为: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18317955102

采购单位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学府路57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廖成凤                         电话:15909429953

联系地址:宜春市经发大道广汇建材馆21

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更正平台:

宜春学院招标采购中心(http://ycxyzbb.jxycu.edu.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供应商密切关注。                                                                                      

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学院联系,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1126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