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综合实验实训大楼(二期)工程经有关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勘察单位(外省进赣设计单位开标时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手续)。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2.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3.勘察范围:宜春学院综合实验实训大楼(二期)工程勘察
4.本项目总投资7750万元;
5.勘察费:单价招标,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按赣建办〔2017〕14号文件要求办理进赣手续。
(4)法定代表人证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7月29日上午9:00
2.地点:宜春电教楼三楼会议室
3.本工程采用纸质化开标。
四、其他要求:
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宜春学院联系人:安先生 电话:18607958118
招标代理机构:建中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先生 电话:18079532663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