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江西中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学院教室更换LED灯管和学生公寓顶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中宜-YC2019-011)询价采购公告

作者: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招标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19-06-17

    江西中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学院的委托,就其宜春学院教室更换LED灯管和学生公寓顶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数量、预算金额:

分包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数 量

预算总价(万元)

技术参数

第一包

宜春学院教室更换LED灯管采购项目

中宜-YC2019-011-1

1批

30

功率18W±5%;电压220V 50Hz;亮度1500-1800Lm,色温5500-6500K,显色指数≧70%。

第二包

宜春学院学生公寓顶扇采购项目

中宜-YC2019-011-2

1批

20

楼顶悬挂式,360度旋转送风并带安全网罩,独立摇头电机,调速器控制,电器部分用安全阻燃防火材料制造等

注:详细技术参数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以上产品均为国内产品

2.投标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资格审查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原件验后退回。

3.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二部分)

4.报名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620163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3767557161@163.com(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登记。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报名须提供: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章。

2)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章。

5.投标保证金第一包:6000元整;第二包:4000元整,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日前从银行账户银行转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开户名:江西中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号:1508 2052 0900 0109 45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明月支行

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626   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7.采购单位:宜春学院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学府路57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晓宇          联系电话:14796583399

8.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欢                传真/电话:0795-3175577  13767557161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1098号(枣树园农贸市场旁)

邮编:336000       E-mail:13767557161@163.com

9.投标人须知:

1)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二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3)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它投标无效。

4)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向中标单位收取,详见招标文件中具体规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0.为确保投标人满足项目所需各项需求请于报名截止前携带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原件及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到宜春学院进行现场勘查(联系人:张晓宇  联系电话: 14796583399,勘察地点:宜春学院),须提供产品样品(第一包:LED灯管一台,第二包:楼顶扇、吊扇各一台)并取得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确认函》,勘察不是强制要求,但因投标人未勘察造成对投标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须自备勘察现场所需所有设备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

11.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12.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江西中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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