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学院的委托,就主教楼大屏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中心-YC2018-113
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预算:279777.1元)
项目名称:宜春学院主教楼大屏
项目清单: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1. | Q2.5室内全彩LED显示屏,净显示尺寸:7.04m(L)*4m(H) | 28.16㎡ |
2. | 控制卡 | 44张 |
3. | 视频处理器 | 2台 |
4. | 开关电源 | 92台 |
5. | 多媒体播放器 | 1台 |
6. | 音响功放 | 1套 |
7. | 配电柜 | 1台 |
8. | 钢结构 | 30.41㎡ |
9. | 综合布线 | 1批 |
10. | P3.75单色 | 4㎡ |
工期:合同签定之后30日之内安装完毕。
质保期:三年
(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7)所投LED显示屏已入围最近一期节能清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营业执照);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
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所投LED显示屏须入围最近一期节能清单;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现场领取标书时间为: 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6、投标保证金:竞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竞标人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及联系方式。保证金到账视为报名成功。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若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不能交付合同所规定的设备,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没收其保证金,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资格二年。
7、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8、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15: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8年10月9日15:00(北京时间)
10、联系电话:0795-3216783
联系人:王远航
11、采购单位:宜春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健
电话:13755885200
监督单位:宜春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795-3198518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zbgg/zfcg_5755/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