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江西三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北校区景观雕塑项目(招标编号:三连-YC2018-013)(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08-16

    江西三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学院的委托,就其美术与设计学院北校区景观雕塑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三连-YC2018-013

  2. 项目名称:宜春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北校区景观雕塑项目

  3. 数 量:1

  4. 预算总价:48.867万元

  5. 简要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注:以上产品均为国内产品。

  6. 投标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资格审查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公司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6)为保证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用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求除注明提供原件外,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可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资格审查),原件验后退回。

  7. 评标方法和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8. 标书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23日16: 30,拟投标人可在江西三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查阅招标详细信息并于2018年8月23日16:30(北京时间)前报名及缴纳标书费(法定节假日除外),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1)地点:江西三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春市宜阳大道505号翡翠城44栋南大门)。

    2)售价:人民币贰佰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9. 投标保证金9600元整,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日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开户名:江西三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工商银行铜鼓支行

   开户行:1508 2901 0900 0089 523

1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28日上午9:00整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11.采购单位:宜春学院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学府路57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勇     联系电话:13970566572

12.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三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欢  传真/电话:0795-317557713767557161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505号翡翠城44栋南大门

    邮编:336000E-mail:13767557161@163.com

13.投标人须知: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不含税)。

2)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二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4)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它投标无效。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4.招标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5.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宜春政府采购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16.投标人如发现项目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前(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书面形式的质疑函送达江西三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17.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江西三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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