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字〔2018〕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学期放假前采购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避免零星采购,提高采购效率,满足采购申请单位需求,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校本学期放假前采购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采购申请单位和教职工于6月10日前将政府协议采购项目报至招标采购中心货物招标采购科(电教楼301-1室),便于本学期结束前统一供货。如逾期未报的将原则上在下学期安排。
二、鉴于政府协采目录型号每年均会更新的实际,在申报协议采购项目时,请各采购申请单位和教职工按照当年的协议采购目录(宜春市第八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规定的参数和规格进行填报,尽量不用申报预算时(上年度)的型号和参数。
三、请各采购申请单位将需在暑假开展的招标采购项目于6月20日前报至招标采购中心货物招标采购科,以便提前安排和招标采购到位。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招标采购中心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