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后勤管理改革,提升宜春学院餐饮服务水平,满足师生生活需求,经宜春学院研究决定,将第一、第二学生食堂升级改造及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标,委托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其“食堂升级改造及经营权招标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欢迎信誉好、业绩优良且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学院学生食堂升级改造及经营权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YCDY2018-A05-00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分三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内容标段 | 名称 | 面积(㎡) | 经营方式 | 经营期限(年) | 备注 | 具体 要求 |
A标 | 第一学生食堂 | 4676 | 热食类食品制售 (大伙、特色风味) | 3+2 | 经营期限3+2年是指A、B、C标先各签订3年经营合同。中标单位经营期间能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合同,未发生任何餐饮食品卫生安全及其它事故,并在学校食堂量化考核中达到良好以上,得到师生一致好评,在经营期满3年后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2年经营合同。 | 详见 招标 文件 |
B标 | 第二学生食堂 一楼餐厅 | 2746 | 热食类食品制售 (大伙、特色风味) | 3+2 | ||
C标 | 第二学生食堂 二楼餐厅 | 2452 | 热食类食品制售 (大伙、特色风味) | 3+2 |
二、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截图,投标单位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A、B、C标段为三个合同项)。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7.提供营业执照(具有餐饮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8.近三年(2015-2017年)具有连续三年独立经营3所(含3所)以上,人数超万人规模的高校食堂的经历和良好信誉(提供相关承包合同原件);在经营期间没有发生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任何事故以及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2016年或2017年资产负债率0.5(含0.5)及以下,流动资产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提供企业2016年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事项、保证金
1.报名时间及事项:自2018年5月7日起至2018年5月11日(上午8:00-11:40,下午14:00-16:40)(北京时间)止,投标人应在2018年5月9日、5月10日、5月11日三天中的任意一天下午(下午13:30)到宜春学院学生第一、第二食堂进行现场勘察(联系人:黄斌 联系电话:13979534848),并携带U盘拷贝相关资料。投标人在完成现场勘察后需取得盖有宜春学院饮食服务中心印章的现场勘察确认函原件,携带报名所需资料交于宜春学院招标采购中心(电教楼3楼308室)办理报名手续(联系人:张小玲13755885285 周佳13006271287)。于2018年5月12日在宜春学院招标采购中心(电教楼3楼308室)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向各投标人下达参与通知书,方可参与投标。
2.现场勘查及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验)。
(2)近三年(2015-2017年)具有连续三年独立经营3所(含3所)以上,人数超万人规模的高校食堂的经历和良好信誉(提供相关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经营期间没有发生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任何事故以及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查验)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投标代表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报名时需提供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还应提供开标前近1年在该公司的社保证明(可以是缴纳费用单据、可以网上截屏、也可以是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证明)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5)提供企业2016年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验后归还)。
(6)盖有宜春学院饮食服务中心印章的现场勘察确认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验后归还,制作投标文件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
3.投标保证金:壹佰万元整(100万元)/标段,2018年5月31日17:00点前到账,以企业银行转账方式操作(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以电子汇款时间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其中贰拾万元整(20万元)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食品质量与安全风险抵押金,其余捌拾万元整(80万元)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若中标人未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或未出现没有按合同经营至经营期满或未在经营期内将校内设备损坏或未出现经营期内不正常营业或承包期内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未出现中标单位私自转让、转租或委托他人经营及未利用项目资产场所搞超范围和不法经营。经营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招标方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其食品质量与安全风险抵押金无息如数退还,否则,全额没收食品质量与安全风险抵押金,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及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无条件取消经营资格。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帐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A、B、C三个标段,投标人应考虑自己的资金实力与服务管理能力进行投标。
2.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资格要求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投标文件共柒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陆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2018年6月5日上午09 :0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宜春学院招标采购中心(宜春学院电教楼308室)。
2.标书投送和开标时间:2018年6月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六、定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A、B、C三个标段可以投其中的一个或两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出现一个投标单位同时两个标段排名第一的情况下,由该投标人当场选择其中一个作为该标段的第一预中标人,其余的标段由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作为第一预中标人。
七、签订合同
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为:合同文本及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春学院
联系人:聂女士
电话: 13970561544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学府路576号
招标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黄蓉0795-3919705
项目联系人:周佳13006271287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888号德和沁园旁
九、招标公告期限:自2018年5月7日起至2018年6月5日止。
十、招标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学院网站http://www.jxycu.edu.cn/
十一、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