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财政局关于正式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宜财购发〔2013〕6号)
市直各单位: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是全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政务公开,实现阳光操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平台,电子化政府采购是其中的一个子系统,此项工作由省监察厅负责统一协调推进。按照省监察厅、市监察局的要求,必须在6月底前正式运行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
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有利于减少采购单位来回奔波,有利于加强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批复、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水平,有利于构建统一规范的招投标体系,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运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电子化政府采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保证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实施要求
2013年6月15日起正式运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所有政府采购计划申请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上报,公开招标采购全过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进行,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或百度搜索“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后选择“宜春市-宜春市本级”。
三、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实施步骤
1.网上注册。市直各单位请于6月10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完善单位资料信息(注意:单位名称必须与财政大平台所用单位名称一致,如“宜春市财政局本级”,初始密码111111),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及时更换初始密码,待政府采购办审核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业务操作。
2.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按照《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询)办理数字身份认证证书(CA锁)及电子签章(鉴于实际情况,目前暂不使用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只需用户名称和密码登陆,后期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签订协议供货合同时使用)。
3.填报政府采购预算。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设置要求先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后执行采购。按《宜春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3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宜财预[2012]37号)已编制201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系统内已自动导入。凡未编制201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各单位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前,必须在本季度结束15日前填报下季度《宜春市201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调整计划表》(见附件,如6月15日前编报7月-10月政府采购预算调整计划表),报送电子文档和加盖单位签章的纸质报表各一份,市政府采购办汇总后由软件公司统一导入系统。今后凡是没有按要求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或政府采购预算调整计划表的项目,政府采购办将不再受理。
4.申报政府采购计划。6月15日起,各单位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在正式运行初期,为确保安全,一并按原程序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市政府采购办负责审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四、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工作联系
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工作联系,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市政府采购办、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江西金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分别为:
项目 | 单位/姓名 | 联系电话/QQ |
单位信息审核、采购预算受理 | 政府采购办/刘迅 | 3569184/ QQ:5522041 |
采购计划受理 | 政府采购办/闻清峰 | 3569184/QQ:59627195 |
电子化政府采购 技术咨询 |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黎智辉 | 13576030977、400-850-3300、0512-58173200/QQ: 1521832460 |
数字证书 | 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 | 0791-86212680/86212003 |
电子签章 | 江西金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791-88110585 |
宜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QQ交流群:280993187。
宜春市财政局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