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招标采购中心职责

作者: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7-10-30


  一、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招标采购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落实有关会议的决议、决定,拟定学校招标采购相关规章制度和制定招标采购工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核实学校招标采购项目预算;负责学校招标采购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及代理活动的管理。

  四按申请单位提供的采购进口产品认证材料,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办理进口设备的采购申请及相应批复。

  五负责招标采购文件的制定和审核;负责制定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六负责管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用户系统》宜春学院用户。

  七负责在宜春学院网统一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八负责处理招标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争议和问题;处理学校招标采购中的质疑、投诉等事宜;并对技术指标有质疑的项目组织协调专家进行论证。

  九对校内职能部门招标采购项目进行监督与指导。

  十组织办理招标采购项目合同的签订手续;负责做好学校招标采购项目记录和合同等相关资料的立卷归档。

  十一完成上级、学校布置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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