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宜春学院委托,就采购的医学院实验室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价。
一、采购编号:海康-YC2017-012
项目名称:医学院实验室设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编号 | 数量 | 项目预算(元) | 技术要求 |
医学院实验操作台 | 1批 | 171141 | 详见采购文件 |
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设备 | 1批 |
三、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完毕。
交货地点:宜春学院指定地点。
四、响应人投标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小鼠代谢独立通气笼、移液枪)生产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厂商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B、开标现场须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做无效标处理):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标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开标前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证明材料原件;
5、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小鼠代谢独立通气笼、移液枪)生产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厂商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参加的受委托人一致)。
注:以上1-6项材料须用密封袋单独装好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人将上述资质件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所有资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
五、成交原则:即投标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不超预算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单位。(不满足文件要求做无效标处理)。
六、成交原则:即响应人所投产品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不满足文件要求做无效标处理)。
七、询价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宜春学院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13755865621
2、代理机构: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707001002 传真:0795-3994618
3、询价文件发售信息:
文件出售: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07月24日,每日9:30—17:00(节假日除外)至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枣树园A6栋三单元601)现场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出售方式:现金 /汇款 售价:人民币200元 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另复印件装订成册留底,原件验后退还。(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不接受报名)
4、保证金:拟投标人如愿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请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07月26日前交纳保证金叁仟贰佰元整。到达以下规定的指定账户,逾期交纳将不予受理(不接受现金)。
开户名: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508202709000012345
开户行:宜春市工行宜阳支行
(备注: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八、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7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7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本次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政府采购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ycf.gov.cn/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凡涉及本次招标补充、变更和修改,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请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十、已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2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