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学院的委托,就其书法艺术学院实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万隆-YC2017-004)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询价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项目明细及 |
万隆-YC2017-004 | 书法艺术学院实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492000元 |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设备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
二、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包括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材料);
2、投标时须提供短焦激光投影仪、超便携式投影仪、台式一体机(数字图书交互浏览)、台式电脑(数字图书查询浏览)、图形设计工作站主机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提供台式一体机(数字图书交互浏览)、台式电脑(数字图书查询浏览)及图形设计工作站主机的4PS认证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以上证书除标注提供原件外,其余证明资料或文件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原件验后退回(凡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均予认可);
三、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7 日17:00前至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填写投标报名表。标书费为3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标书费的投标人投标。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
1、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并作为其询价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缴纳以汇款方式缴纳(汇款按下列账号缴纳,并写明所投项目名称及编号,缴纳完成后请及时到招标代理方确认)。
开户名称: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青湖支行
帐号:1962 0216 0735
2、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不含税)向中标人收取,一次性足额支付至询价代理机构。
五、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即投标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超预算前提下,依据统一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最低报价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不满足文件要求做无效标处理)。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供货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参与货物验收,经货物验收合格并将经甲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提交给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在15日内按合同总金额支付95%,余下5%货款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清(无息)。
七、投标、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三楼)。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0 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八、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政府采购网:http://www.yczfcg.gov.cn/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九、采购单位:宜春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俞燎宏联系电话:13667950899
十、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66号翰林世家73栋二单元1505室
联系人:彭芳联系电话:0795-3993805 15879588702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二、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须在开标截止日三天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送至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否则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